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辦發
[2018]46號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銀行業三農和扶貧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發〔2018〕1號)精神,現就銀行業做好2018年三農和扶貧金融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切實提升服務鄉村振興能力
各級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部署要求,以更大的決心、更明確的目標、更有力的舉措,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把普惠金融重點放在鄉村,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三農金融服務工作總抓手,聚焦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檔立卡貧困戶和深度貧困地區,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力量,進一步健全農村金融體系,加大金融資源傾斜力度,力爭全年涉農貸款持續增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和精準扶貧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基礎金融服務覆蓋面進一步擴大。
二、回歸本源,明確定位,形成三農金融服務合力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堅守定位,深入推進三農和扶貧金融服務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補充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政策性銀行要專注政策性業務領域,加大對鄉村振興的中長期信貸支持。開發銀行要加大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等方面的中長期信貸投放。農發行要繼續加大對糧食多元化市場主體入市收購、重大水利工程、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領域的支持力度。開發銀行、農發行要發揮扶貧金融事業部作用,完善金融扶貧“四單”工作機制,優先保障扶貧信貸規模。進出口銀行要支持農業產品、企業、產能“走出去”。
大中型銀行要推動普惠金融事業部落地見效,建立和完善“五個專門”經營機制,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審批權限、簡化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農業銀行要充分發揮三農金融事業部體制機制優勢,加大對鄉村振興的支持力度。郵儲銀行要繼續完善三農金融事業部運作機制,提升市、縣分支機構信貸服務能力,厘清三農業務分類,提高三農業務比重。
城商行、民營銀行要結合市場定位、機構優勢和自身能力,探索建立三農金融服務專門機制,服務地方經濟和城鄉居民,提供特色化、差異化的三農和扶貧金融服務。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回歸本源,發揮好支持鄉村振興的主力軍作用。堅守支農支小戰略定位,發揮好地緣、人緣和網絡優勢,按照自主經營、自我管理、重心下移、提高效率的要求,加快建立定位三農、服務縣域的公司治理機制,推動董事會下設三農委員會等工作。推進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完善村鎮銀行準入政策,開展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和“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試點。
三、服務重點領域,支持農業發展提質增效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緊緊圍繞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農業現代化,支持綠色發展。涉農貸款要優先支持發展農業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升農產品質量、優化農產品產業結構,合理加大對糧食產業發展和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將支持農產品加工業作為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的著力點,將提振奶業作為支持畜牧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加大對參與生態修復企業的金融支持。支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大力支持農業規?;a和集約化經營,為不同類型和規模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差別化融資方案。加大返鄉下鄉人員就業創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能夠帶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創業、農民工市民化的產業和項目著力予以支持。推進農村、農業與旅游、文化、康體、養老、體育等產業深度融合。支持傳統工藝振興。加大對農村電商的信貸支持和金融服務。
限制對資源消耗高企業、負債率高企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和房地產等領域的新增信貸投放,不得向農戶發放“首付貸”、婚喪嫁娶等用途的貸款。
四、創新產品服務,滿足多樣化三農金融需求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立足三農需要、堅持市場導向、把握國家政策、利用現代科技,不斷開發多元化、有特色的三農金融產品。一是不斷創新抵質押貸款產品,開展企業廠房、機器設備抵押和存單、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業務,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探索開展收費權、特許經營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積極穩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在適合開展林權抵押貸款的地區擴大業務覆蓋面。二是繼續開發針對不同主體的小額貸款產品,根據當地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貸款項目生產周期和綜合還款能力等,靈活確定農村小額貸款期限,推廣“一次授信、隨借隨還、循環使用”,改變“春放秋收冬不貸”和貸款不跨年的傳統做法。三是針對涉農小微企業特點和融資需求設計產業鏈金融服務模式,進一步完善大型農機具、農業生產設施和加工設備融資租賃服務措施。四是創新技術手段,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等現代技術,強化客戶信息獲取和分析能力,擴大服務半徑,降低服務成本,提升服務效率。
五、強化風險共擔,充分發揮農業信貸擔保作用
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建立是財政撬動金融支農的一項重大機制創新,是農村金融風險分擔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推進與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合作,建立與國家農業信貸擔保聯盟有限責任公司的“總對總”合作,加快與省市縣各級農業信貸擔保公司全方位對接,提高合作水平,擴大合作范圍,充分發揮政策性擔保分險增信作用,建立政府、銀行、融資擔保機構共同參與、合理分擔風險的可持續合作模式。支持農業信貸擔保公司在法規允許、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擔保放大倍數,不得違規收取保證金。繼續加強與保險機構合作,創新“信貸+保險”服務模式,提高農業保險覆蓋貸款產品的水平和范圍。
六、分解任務,拓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廣度和深度
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快推進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機構空白鄉鎮新設網點,綜合運用便民服務點、電子機具、流動服務站、互聯網等多種形式向服務空白行政村延伸金融服務。不斷豐富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內容,推動農村地區銀行網點服務升級,豐富助農取款點服務功能,加快線上網絡渠道建設,努力滿足農村居民對現金存取、付款匯款、領取補貼、生活繳費、交易結算等各項基礎金融服務的需求,實現“基礎金融服務不出村、綜合金融服務不出鎮”。轄內存在機構空白鄉鎮和服務空白行政村的銀監局要制定分年度發展規劃(至2020年),積極穩妥落實到具體銀行業金融機構,確保到2020年完成《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國發〔2015〕74號)提出的基本實現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的預期目標。
七、聚焦深度貧困,持續發力助推銀行業扶貧攻堅
各級監管部門要進一步發揮監管引領優勢,督促銀行落實“包干服務制度”,確保扶貧小額信貸發放進度。堅持依法合規,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中國銀監會關于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17〕42號)的政策要求,推動扶貧小額信貸依法合規發放,堅持戶借、戶還,加強貸后檢查,避免“戶貸企用”,切實防范冒名借款的“搭便車”情況。對于已經發放的“戶貸企用”貸款,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對于新發放的貸款,嚴格依法合規發放。堅持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變“輸血”為“造血”,堅守扶貧小額信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的原則,立足本地優勢產業和項目,推動貧困戶發展生產并長期受益,切實提升貧困戶脫貧內生發展動力。推動各地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的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積極探索多種貸款風險分散機制。
傾斜資源配置,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金融支持力度。各級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關于金融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意見》(銀發〔2017〕286號)的要求,著力做好“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注重積極配合財政、民政政策實施,結合深度貧困地區實際需求,合理優化網點布局,優先在機構空白的深度貧困縣新設網點,積極推動已有網點服務升級,適度下放管理權限。擴大村鎮銀行縣市覆蓋面,鼓勵和優先支持在深度貧困地區設立“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提高村鎮銀行在深度貧困地區覆蓋面。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結合深度貧困地區特點,適當放寬針對貧困戶的貸款期限、實行更優惠的貸款利率。
八、明確考核目標,完善差異化監管政策
2018年,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三農金融事業部的大中型銀行和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在確保涉農貸款余額持續增長的基礎上,力爭實現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普惠型農戶經營性貸款和1000萬元以下普惠型涉農小微企業貸款增速總體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扶貧小額信貸和精準產業扶貧貸款增速總體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開發銀行、農發行要按照國家下達的易地扶貧搬遷任務計劃,結合項目進度及時發放易地扶貧搬遷貸款。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和郵儲銀行應于2018年一季度末向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報送本年度總行及各一級分行上述口徑的各項信貸計劃,并按季度報送信貸增量、增速目標完成情況。地方法人銀行向屬地監管部門報送情況。各銀監局于2018年一季度后15個工作日內匯總轄內法人銀行年度信貸計劃,報送銀監會普惠金融部。
2018年末,要求尚未實現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的省份力爭實現2017年末空白存量減少三分之一以上目標。加快扶貧小額信貸發放進度,對符合貸款條件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小額貸款需求,要能貸盡貸,充分發揮信貸資金對貧困戶發展產業的支撐作用。各銀監局要按上述要求制定轄內分年度工作目標(至2020年),于2018年6月末報送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并按季度報告進展情況。
涉農貸款、精準扶貧貸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年度目標2個百分點(含)以內的,可不作為銀行內部考核評價的扣分因素。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和完善涉農、扶貧金融服務盡職免責制度,于2018年11月30日前向銀監會普惠金融部或屬地監管部門報備,各銀監局于2018年12月28日前匯總轄內整體情況報送銀監會普惠金融部。
各級監管部門對于考核目標完成良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正面宣傳和正向激勵;對未能實現考核目標且差距較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系統內通報、下發監管提示函、約談高管、現場檢查等形式,引導其正視差距、強化內部資源調配、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加大工作力度。各級監管部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全口徑涉農貸款沿用人民銀行涉農貸款統計口徑,普惠型農戶經營性貸款和普惠型涉農小微企業貸款使用2018年非現場監管報表S71銀行業普惠金融重點領域貸款統計表口徑,報送材料應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銀監會將定期通報信貸投放、基礎金融服務覆蓋、扶貧小額信貸覆蓋情況。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年度報告中主動披露本行三農和扶貧金融服務情況,包括機構機制建設、信貸投放、客戶情況、貸款成本等基本信息,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九、強化亂象整治,優化農村金融環境
各級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深入做好農村金融市場亂象整治工作,凈化農村金融環境。切實防控信用風險,落實還款保障條件,加大力度化解不良資產風險。重點整治股東隨意干預銀行正常經營管理、不正當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侵占或挪用精準扶貧等普惠金融領域貸款、侵害農村金融消費者權益、變相提高三農融資成本、人為掩蓋涉農貸款風險等問題。強化合規管理,建設合規文化。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印發<銀行業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銀監辦發〔2018〕16號),做好學習培訓、自查、督查調研、整改、總結各階段工作,切實摸清作風建設薄弱環節,落實專項整改措施。依法打擊逃廢銀行債務和其他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加大對失信企業和個人的懲戒力度。宣傳普及金融知識,加強農村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教育,培育信用文化,提高農村居民金融素質和誠信意識。協助配合地方政府遏制農村地區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清理整頓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違法違規行為。
十、發揮基層黨政組織作用,形成社會合力
各級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基層黨政組織在網點建設、信用評定、產業選擇、授信管理方面的作用,在機構、人員、信息、風控等方面有效對接。充分共享地方政府信息,建立健全農村農戶信用體系。推動地方政府建立完善涉農和扶貧金融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及時總結上報本地區、本機構的良好做法,通過樹立典型標桿、召開經驗交流會等方式加大工作交流推廣力度。
特此通知。
2018年2月14日